真的想要快樂嗎?
應該沒有人不要,
為何都得不到呢?
週四午安。
(20230112)
有兩個人吵了一天,
一個人說3×8=21,
另一人說3×8=24,
相爭不下告到縣衙。
縣官聽罷搖搖頭說:
把3x 8=24那個人,
拖出去大打二十板!
而3x 8=24那個人,
就無法接受大喊說:
分明他蠢為何打我?
縣官理直氣壯回答:
跟三八二十一的人,
能夠太吵上一整天,
不打你這蠢人打誰?
不和蠻橫之人爭論,
因最後受傷的是你,
因就算你有十張嘴,
也說不過胡說的嘴!
想快樂一定要記住:
遇好辯之人不糾纒,
碰到爛事別再糾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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